1 目的
对影响种子质量的生产过程进行控制,使种子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所生产的种子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种子生产(繁种或制种)全过程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是种子生产过程控制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种子生产过程控制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按联席办公会批准的生产计划组织种子生产。
3.3 生产部负责选择合格的种子生产基地,经联席办公会批准后,签订种子生产合同。
3.4 生产部种子生产技术负责人负责种子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并负责选择或制定科学、适宜的种子生产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3.5 管理中心负责种子收购的组织工作。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生产部负责基地农户的组织、督促,质检部负责种子收购的质量把关、样品整理。
3.6 质检部负责生产种子分户样品的种植鉴定。
4 工作程序
4.1 制定种子生产计划
4.1.1 生产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种子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种子生产、预约种子生产计划,报联席办公会核准。
4.1.2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技术人员、生产资源,安排好种子生产。
4.1.3 生产部按生产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必须向联席办公会申报调整生产计划,由联席办公会重新审批。
4.2 选择合格的种子生产基地
4.2.1 生产部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对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了解其土壤、气候、水利、隔离、种植习惯及栽培管理水平等有关情况,填写“种子生产基地调查表”。
4.2.2 生产部负责人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合格种子生产基地名单”交联席办公会审核。
4.2.3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种子生产计划与种子生产基地负责人签订“种子生产合同”。
4.3 选择或制定XX作物繁种或制种操作规程
生产部负责人可选择农业部已制定的制种或繁种操作规程指导种子生产。无行业标准的,种子生产负责人制定繁种或制种操作规程,经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讨论认可后实施。
4.4 亲本的控制
4.4.1 生产部用于生产的亲本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2 特殊情况下(如外购的亲本鉴定时间来不及,但有国家认可的当地种子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单; 又如特殊气候影响了亲本种子的发芽率)应报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4.5 种子生产过程控制
4.5.1 生产部负责人根据生产计划和确定的合格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种子生产。首先对种子生产基地的农户进行制种或繁种技术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整个制种或繁种的关键时期适时对制种农户进行培训,制定合理的种子生产预防措施,从源头抓起,进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种子的质量。
4.5.2 种子田的确认
生产部对选择的合格种子生产基地的种子田要进行登记,填写“田间记录表”。
4.5.2.1 地块选择
作为种子生产的地块,必须地势平坦、地力均匀、土层深厚、土质肥沃、排灌方便、稳产保收。
4.5.2.2 隔离
空间隔离见表1
作物及类别 |
空间隔离,m |
|
玉米 |
自交系 |
500 |
制种田 |
300 |
|
小麦 |
常规种 |
25 |
大豆 |
常规种 |
20 |
棉花 |
常规种 |
25 |
4.5.3 田间检验的时间、次数及质量要求
杂交作物制种关键时期(苗期、花期、成熟期),特别是花期,生产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田间检验、及时去雄,填写“田间检验报告”;常规作物繁种的关键时期(拔节期、花期)生产部技术人员监督去杂,做好田间记录,质检部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田间检验,填写“田间检验报告”。
4.5.3.1 田间检验的时间和次数
4.5.3.1.1 生产或繁殖常规种的种子田
玉米自交系:一般检查两次。第一次在开花前检查隔离条件和杂株;第二次在开花期检验杂株。
小麦、大豆: 一般检查两次。至少在开花至成熟期检验一次。
4.5.3.1.2 生产杂交种的种子田
玉米:一般检查五次。第一次在开花前检查隔离条件和杂株;在开花期间即在母本有5%植株花丝抽出后至萎缩前检查三次;在种子成熟期检查一次。
4.5.3.2 田间检验的质量要求见表2
作物名称 |
类别 |
田间杂株(穗)率 不高于 |
散粉率不超过 |
||
玉米 |
自交系 |
原种 |
0.02 |
------ |
|
大田用种 |
0.5 |
------ |
|||
杂交种 |
一级 |
父本 |
0.1 |
任何一次花期检查0.2%或三次花期检查累计0.4% |
|
母本 |
0.1 |
||||
二级 |
父本 |
0.2 |
任何一次花期检查0.5%或三次花期检查累计1% |
||
母本 |
0.2 |
||||
小麦 |
原种 |
0.1 |
------ |
||
|
大田用种 |
1 |
------ |
||
大豆 |
原种 |
0.1 |
------ |
||
|
大田用种 |
2 |
------ |
||
*棉花 |
原种 |
1 |
------ |
||
|
大田用种 |
5 |
------ |
||
注:表中带*作物种子田包括常规种和杂交种 |
4.5.4 种子田的管理
为保证制种或繁种的质量和产量,要注意种子田的管理和科学的栽培技术,适时施肥和灌、排水,清除田间杂草,进行病虫害防治。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不听生产技术人员指导的制种/繁种农户的种子田责令其纠正,纯度不合格,预以报废。
4.6 种子收购控制
4.6.1 管理中心做好种子收购的组织工作,安排收购人员,收购地点和必须的物资。
4.6.2 种子收购前,生产技术人员到繁种农户家抽查己收获的种子质量,要求繁种户的种子晒干扬净,装种子的袋子干净、结实。质检部给制/繁种户发放“田间检验结果单”,“田间检验结果单”上要标识作物品种(或代号)和制/繁种户的编号、姓名,所属基地或乡、村、队等。
4.6.3 种子收购时的质量控制。检验员负责检验种子质量,所交的种子中不应有异作物或异品种,所交种子达不到生产合同要求时拒收或返工。
4.6.4 分户收购、分户取样
种子收购时分户收购。对每个制/繁种户的种子取样,用于田间种植鉴定(检测制/繁种户种子纯度)和室内三项指标(净度、水分、发芽率)检验。
4.7 生产部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执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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